刘志强律师为“中泰重庆沿江开发应收账款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1号”提供法律服务
2013-10-31 浏览次数:1683相关标签
近日,泰和泰重庆办公室刘志强律师接受专项委托为“中泰•重庆沿江开发应收账款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1号”产品提供交易结构设计、尽职调查和法律审查服务。
目前,该信托计划已成功设立,并已完成资金交付手续。该信托计划由中泰信托(上海)有限公司发起设立,发行主体为重庆麻柳沿江开发投资有限公司,信托规模为人民币2.3亿元,产品期限2年。信托资金用于受让发行主体金额为6.7125亿元的应收账款债权。风险控制包括政府财政增资承诺、应收账款质押、土地抵押、第三方连带担保等措施。
此项信托计划产品成为政府平台公司融资的又一创新之举,对解决开发区土地整治、一级开发、招商引资项目落户等的资金问题具有重要意义。